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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失身分證

林叟

突然發現銀包裡的身分證不見了。有點着急,知道這回一定要花許多時間辦許多手續。一向小心翼翼,從未遺失身分證,推測這次剛從外地回來,很可能在e-通道過關時,忘記了從那高高的吞吐證件機的出口拿回吧。

怎辦呢?現代人習慣了從互聯網尋找各式各樣的答案,以解決種種難題。就google search 一下「遺失身分證」吧。<香港政府一站通> 立刻給我們寫了一大段「遺失身份證及香港特區旅行證件應怎麼辦」,安慰着急如我的人:「若遺失身份證明文件,你可能會感到非常懊惱。其實補領手續非常簡單方便,本文便介紹如何報失及補領香港身份證和香港特區旅行證件。」不須懊惱,手續非常簡單方便!心中便放下一塊大石。

互聯網萬歲!不消幾分鐘,便預約了幾天後到人民入境事務處補領身分證的日期時間。他們還可以兩天前發電郵提醒你呢。

補領歸補領,要不要報失呢? <一站通> 說:「若你遺失香港身份證,必須在14天內通知入境事務處及申請補領新證。」申請了補領新證,算不算已經通知了入境事務處呢?不用向警署報失嗎?記得以前的日子,打電話到警署報警,他們會告訴你,你要親臨警署「落口供」;到某警署報警,他們會告訴你,你的事情不歸這裏管轄,請到某區的某號警署吧。最好不必報警!

又向互聯網求救。有貼文這樣說:「其實,唔駛去警署報失,去報失只不過係備案。因為,你一去入境處-人事登記處去補領新身份證,即代表你舊有的身份證作廢。就算人地執左張身份證都無用無效。」言之成理。但又有貼文說:「唔見身份證就一定要去警署報失(因為補領身份證一定要有報失紙,報失後有張報失紙俾您。)」言之鑿鑿。究竟誰可信?互聯網充斥着互相矛盾的訊息,有時真的令人無所適從。但想深一點,這倒不是壞事,我們就要從互相矛盾的訊息中,整理比較,利用我們自己大腦儲存的資料和思辨能力,作出判斷。不是說「真理愈辨愈明」嗎?

朋友忠告:「為免有人利用你的證件做壞事,還是先報警為上。」啊!有道理,但我就是怕那些繁複的手續。再搜索互聯網,原來香港警務處有個 <電子報案室> ,「專為處理非緊急報案或查詢而設,報案或查詢均不會獲得即時回覆。」正合我意。很簡單地在「報失財物」的表格上填寫個人資料,我還這樣留言:「最後一次使用身分證是在香港國際機場 e通道入境。」一廂情願,可能入境處職員已把我留下的身分證交了給警方。

ipol (i-police) 很快回覆我,並給了我一個 reference number。

補領身分證兩天前,果然收到入境事務處的「預約提示」,並附地圖。

補領身分證前一天煮晚飯,從雪櫃儲藏的四五種菜中擇一。今天就選 <莧菜> 吧,因其它的菜大概可以久放一點。從膠袋中把莧菜倒進洗碗盤,眼前一亮,隨莧菜落下的,竟是我的身分證!合理的解釋是買菜付錢時,身分證不知不覺地從銀包墮進載莧菜的膠袋中。

及時取消補領身分證的預約,也以電郵向警方銷案。

拜現代科技之賜,現代人很幸福,可以多、快、好、省地做很多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事情。

我們的政府身不由己,大事做不了,但在小事上,一些部門倒做了很多便利大眾的好事情。

但,得失無常,禍福無門,世事難自料,誰知道究竟發生了甚麼?人生一場大夢而已。